香港巴士論壇

Hong Kong Bus Forum
InfoLink by HKBRDA
現在的時間是 2024年3月29日 18:47:18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會員註冊資訊
歡迎來到香港巴士論壇。本壇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的交通討論區,亦是全港最具規模的 Der Omnibussimulator (OMSI) 討論區。請隨便瀏覽各板面,體驗討論。若有興趣加入本壇參與討論,歡迎隨時註冊帳戶,既簡單又方便。

[ 申請方法 ]
Rules

重要事項


圖檔 圖檔 圖檔 圖檔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1 篇文章 ] 
發表人 內容

(u#3449)
 文章主題 : 12/020:有關移除主題 t#478249 部分內容公告
文章發表於 : 2012年3月21日 23:24:16  (p#2278124)
離線
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
壇主
壇主
頭像

註冊時間: 2004年4月18日 16:20:45
錢包: 19.50 明彩 
文章: 20,078
(2012 年 20 號)

本壇一直致力保障會員的言論自由,鼓勵多角度評論時事;但本壇作為網絡信息載體,有責任在適當的情況下保障其他人士的私隱資料。由於本壇接到由該主題轉載報道受訪者池卓龍先生的電郵投訴(詳見下文),經詳細檢閱投訴及主題 「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 (t#478249) 各文章後,現決定移除該主題的部分內容。

以下是投訴內容,部分牽涉個人資料的部分已被刪去,以字母代替。

致 香港巴士論壇 負責人 A 先生:

  本人為明報於 2012 年 3 月 12 日專題報導《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刊於港聞版 A2 頁)中受訪者池卓龍先生暨 貴論壇帳戶編號 (編號及會員名稱) 之持有人並為有關帳戶唯一使用者。相信於今日中午時份「hkbf.org」域名註冊者 B 先生已向閣下聯絡。本人早前曾以有關會員身份,向 貴論壇投訴有其他會員自行為本人對號入座,以及擅自將本人身份、家庭、財政狀況等敏感度極高之公開。該批資料於明報專題報導內絕無提及,本人亦未有作公開表示有關個人資料,唯本人在多次檢舉中明顯指出有版友於討論中針對個別人士發出沒有合理理據評論。期後 貴論壇代表、版務人員聯絡下,亦以清楚解釋「個別人士」一詞。

(有關投訴失實內容的詳情,略)

就此,本人要求壇方重新徹查事件,要求會員交代消息來息待本人核實;以及將有關失職版務人員 Toica. #8613 、田園都市線二子玉川駅 #3316 (原文誤) 及 田園都市線中央林間駅 #3449 免職公開向本人道歉

基於大量沒有事實根據及失實言論導致本人聲譽上受損,在損害本人工作名聲及學業前途情況下,本人將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益。在徵詢法律意見下,決定保留一切向「香港巴士論壇」管理人 A 及其域名「hkbf.org」註冊者 B 追討因壇方容許發放失實言論下,以致本人聲譽價值上一切損失。本人亦會保留日後要求 貴論壇處理事件不妥之追究權利,亦不排除將就事態發展作出更改 。

此致

池卓龍先生



就上述投訴回應撮要如下:

    一、有關本壇確守言論自由的聲明
  1. 《香港巴士論壇》(下稱本壇)致力捍衛言論自由,惟此言論自由應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
  2. 本壇鼓勵會員發表文章時,應顧及他人私隱。若非公開資訊,會員不應該輕易洩漏,以免為當事人造成困擾,其他會員亦不應該盲目信從相關資料,本壇無法判別或保證有關資料是否屬實,任何依賴該等資訊所造成的損失,本壇概不負責。
  3. 本壇亦鼓勵會員發表不同種類的評論,惟發表評論應對事不對人,就事件本身發表意見,作適當評論。
  4.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根據案例,若論壇作為被動傳播媒介的時候,論壇並無責任(亦無能力)主動審閱所有文章,僅在有適當通知時檢閱並移除文章(如認為適當)。若此時論壇管理一方在合理時間內無作適當跟進,方屬默許有關誹謗行為。 
    本壇一直有政策處理任何關於無理批評的投訴。為避免過量不必要,純為私人紛爭的無理投訴,我們期望投訴人提出充分證據以助調查(見【論壇通用規則】第 3.3 條 )。所有投訴的內容及相關通信皆留有記錄,惟因板務人員處理事件的速度不盡相同,而部分處理動作亦須獲得適當授權,以避免越權或不適當的處理行為,因此本壇無法確保網友在任何一刻所查見的部分處理進度,代表整個案件已經完成且板務人員決定不處理餘下部分。本壇在接到投訴後,會作出適當跟進行動,保障眾會員及個別人士之利益,亦讓言論自由得以適度彰顯。

    二、有關池卓龍先生的投訴之回應
  5. 信中提及會員曾要求本壇鎖上有關主題及要求相關會員解釋,惟因板務人員認為在接到會員之投訴時該主題並未再次出現類似的針對言論,因此決定以系統信息提醒會員注意良好態度,而未有鎖上文章,其後直至電郵截稿時亦再沒有會員張貼牽涉他人個人資料的文章。板務人員一直留意會否再次有會員發出針對言論,並於適當時候作出跟進。而於昨日亦再次透過系統信息提醒會員。
  6. 池卓龍先生上述來郵為本壇首次接到他親身提供的資料,早前溝通中的投訴人指出自己並非受訪人,且因未出示任何授權書或律師聘用合同,以致妨礙本壇的調查進展。本壇須在得到真確資料的情況下才能處理投訴,否則無法開展調查,延誤將不能避免。若接收到足夠資料,本壇將作適當跟進行動。由於牽涉個案眾多,本壇只能承諾於合理時間內完成調查、查問、討論及裁決工作。若涉及任何不實或無法核實真偽資料的情況,本壇應避免這些資料存在於論壇上,並於合理時間內移除。
  7. 本壇就該主題在不同的時間已經展開調查工作,向相關會員查問其論點根據。(案件處理資料,暫不公佈)
  8. 本壇認為上述調查基於合理情況下進行,過程公平、公開、公正。
  9. 本壇之前從未收到任何要求刪除任何言論的要求。為確保所有會員的言論自由能得以保障,本壇必須在有適當的書面通知的情況下,才可刪除任何文章,而此等刪除行為不代表本壇或本壇任何會員願意或承諾負擔任何道德、民事或刑事責任。而本壇亦必須向眾會員負責,在刪除文章時,必須將其原因解釋清楚,以表現問責精神。因此,本壇將調查重點撮要於本公告交待清楚。
  10. 本壇從未判定任何會員在上述主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 的規定,現階段所有個案仍在調查當中。本壇對任何會員被投訴均須一視同仁認真處理,不可以偏向任何一方。本壇的調查重點,在於是否有會員違反本壇【論壇通用規則】的任何規定。因此,本壇並不同意池先生信中所稱,發出板務信息要求提供資訊乃代表對該對象的不尊重。本壇一直要求板務人員使用標準用語及模版以發出板務文章,此政策確保任何會員能夠在清晰、易明、公平的環境下提供資訊。另本壇容許會員以私人信息作供,並在有需要時指明資訊只限板務人員閱讀,本壇有權為進行板務處理用途使用該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作發表續問或新問題,以協助調查工作,理清事實。若投訴人無法提供所需資訊,本壇將無法進行任何處理。本壇亦希望眾會員明白,有關調查乃以不偏不倚的方式處理,本壇根據所得的事實資料作合理判斷,並無針對或偏幫任何人士。
  11. 因此,基於上述內容,本壇認為在相關主題處理並無任何問題,充分保障會員個人資料的時候,亦能捍衛言論自由。有關板務人員就檢舉作出迅速、到題的回應,並要求投訴人提供適當資訊以助調查,實無失職之處。由於本壇不認為板務人員處理事件手法有誤,因此不會就上述問題作出任何道歉或行政處分。
    三、其他資訊
  12. 本壇已指示各板務人員若遇上任何有可能或有人聲稱是屬於誹謗或違法的文章,應即時在會議室向壇主及助理壇主報告,並將所有私人信息溝通記錄轉送至該等主題,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13. 本回應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並不對任何法律或事實上的錯誤、紕漏、缺失負上任何責任。本回應僅屬回應池先生電郵的撮要內容,會員不應將之視作完整回應。


文章#1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1 篇文章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板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板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板面刪除您的文章
可以 在這個板面上傳附加檔案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
phpBB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