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13 年 8 月 4 日第 1 章、釋義請參閱〈宣告及規則〉第 1 章第 2 章、文件適用性本文件由 2013 年 8 月 11 日凌晨零時正開始生效。會員於本分板(
包括所有子分板)發表的文章,必須符合
〈宣告及規則〉及本文件之規定。
第 3 章、分板用途第 1 部-子分板第 2 部-發表新主題第 4 章、分板附加規則及指引(規則編號的首 3 位數字為分板編號,板務人員使用《公告範本》時可直接輸入。如會員違反第 2 部的額外注意事項,請直接援引相關的〈論壇通用規則〉作處分。)(註:本章標*條文代表有特定注意事項,詳情請參閱本章第 3 部)第 1 部-文章內容520-1.1 張貼之作品必須為原創
520-1.2 同一系列作品請於同一主題貼出
520-1.3 為保持照片可觀性,圖片較長一邊長度不得少於 640 像素
520-1.4 圖片其中一邊(長 / 闊)不得超越 1600 像素
【*2.1】520-1.5 張貼意見時,必須附以不少於 20 字評語
520-1.6 若有版友貼出人像相,回文者不得對相中人的樣貌作任何評論,以表對該人之尊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30 天
第 2 部-其他指引(第 2.2 至 2.6 條為額外注意事項)520-2.1 本分板豁免
〈論壇通用規則〉第 7.4 條規定,但考慮到方便網友瀏覽之原則,會員仍須遵守本文件有關圖片尺寸上限之規定。如要分享尺寸較大的圖片,可用連結方式打上網址,讓會員自行選擇瀏覽。
520-2.2 〈論壇通用規則〉第 9.1 條適用於本分板的回覆期限為 30 天,超過 30 天沒有新回覆之文章將會被自動鎖上,如有個別需要請與板務人員聯絡。
520-2.3 基於通俗藝術性質考慮,本壇不反對會員發表的作品內含少量被大眾認定為不雅或暴力的內容,但請會員自行衡量是否有此需要,並請在標題加上「不雅/暴力內容」標籤以作識別。板務人員保留將過度不雅或暴力的內容移走之權力,並有可能按
〈論壇通用規則〉第 14.2 或 14.3 條處分會員。如有疑難,歡迎於張貼前與板主聯繫。
520-2.4 會員不得在本分板發表同學相、班相及生活照片。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
〈論壇通用規則〉第 14.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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